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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黨章中途叫停 「三個代表」處處喊打
胡錦濤宣佈:修改黨章第三稿工作暫擱置 《動向》報導,二OO一年十二月中旬,中共十六大籌備領導小組召開第三次討論修改黨章草案、中共十六大工作報告草案會議。會議爲期三天,彙總、彙報有關對修改黨章的各方面的意見。會議由胡錦濤主持。朱鎔基、李嵐清代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會議結束時,胡錦濤宣佈:經政治局常委會決定,修改黨章第三稿工作暫擱置。
胡錦濤在會上傳達了政治局常委會多個要注意和克服的意見:要注意,不能把爭論和分歧提升到正確和錯誤思想鬥爭上,甚至演變爲「派別鬥爭」;要注意,不能把爭論、分歧帶到、擴大到本職工作和其他議題上:要注意,不能把爭論、分歧、影響、干擾到換屆工作的進行,特別要注意和防止發生把爭議、分歧人爲地製造黨內改革和保守的鬥爭,從而造成黨內、社會上思想混亂,直接干擾了黨的工作和本世紀三大任務的目標。 胡承認:從中央到省、部,地方、部委黨內,已經出現不良的、不正常的傾向、動態,要及時糾正。胡還承認:在一些地方,對江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上綱上線,借中央名義搞圍攻、組織批判等一套方式。(據悉,胡所謂的在一些地方,指的是吉林省委、浙江省委、江蘇省委、重慶市委)
朱鎔基代表政治局常委會,對討論修改黨章、加進江澤民的「三個代表」的草案出現較激烈的爭議、分歧,提出了「分幾步」的解決方式:第一步,如何在共同目標、方向下,縮小爭議、分歧的面和點;第二步,如何擱置次要點的分歧,消除偏頗,提高主要點的共同認識;第三步,如何在取得主要點的共同認識上,統一思想,統一意志。 有人說,一派要加上,一派堅決不同意,怎麼統一?
中共十六屆審議修改黨章工作草案,由滕文生(中央研究室主任)、張學忠(中央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劉海藩(中央黨校副校長兼理論研究室主任)負責。 中共十六屆工作報告草案,由曾慶紅、鄭必堅(中央黨校常務副校長)、賈延安(江澤民辦公室主任、政治局常委會祕書)、王晨(中宣部副部長)負責。 對修改黨章草案和十六大工作報告草案的討論、提出意見,在五個範圍內進行,這五個範圍是:國務院黨組、人大常委黨組、全國政協黨組、中央軍委和由中央書記處召集省、部級書記會議。 經這五個方面討論、定案後,再由中共中央召開各民主黨派中央負責人會議,名爲聽取意見,實爲「通報」。
唉,怎麼就夠不着?再努勁抬一抬興許比他倆還高!
把江澤民和中共第一代毛澤東、第二代鄧小平在中共歷史上的地位相提並論; 把江澤民理論作爲對鄧理論的發展、提高,以至確立爲本世紀、新一代中共領導集體工作的理論指導。 國務院黨組和中央軍委在審議、討論中有兩種意見,特別是在中央軍委四總部中,對把江澤民「三個代表」和鄧理論相提並論,並列爲第三代思想理論,提出了質疑、反對。中央軍委在向十六大籌備領導小組遞交的報告中稱:在討論過程中,出現了兩種意見和看法。 國務院黨組在審議報告中稱.取得了基本一致的意見和認識,支持修改黨章草案;個別同志對某些提法不理解,持保留意見。
人大常委黨組在審議、討論修改黨章草案的彙報中基本上一致認爲:鄧小平理論從黨的十五大以來,始終是黨的各項工作的根本指針和中華民族振興的強大精神支柱。從十五大以來,四年多的實踐證明,鄧小平理論是解決中國實際問題的正確理論。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所取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成就、新發展,正是堅持、運用了鄧小平理論作指導思想。實踐證明,當前黨內存在的問題,集中在黨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上,問題的關鍵在體制上,正是小平同志在八十年代中期,九十年代初、中期所闡述的問題。因之,第三代領導集體到明年黨的十六大產生新的領導集體,並非表示第三代領導集體完成了任內的歷史使命,而是歷史使命的繼續。
全國政協黨組提出:鄧小平理論經受實踐再實踐,長達十五年,至黨的十五大才確立,這是科學的,實事求是、辯證唯物主義的態度。鄧小平理論及其科學論斷,自十五大以來,都是指導着中央制訂方針,處理、解決、對待國際上發生特大事件、對臺灣的方針立場。十五大後的二年,在一九九九年北戴河中央工作會議上,就有提出「江澤民新理論、新思維」的形成。後來在2000年初,中央書記處又提出江澤民「三個代表」新思想、新要求,變相把鄧小平理論列爲過去式,要發展、要豐富、要提高、要創造性,這一提法不但不科學、不符合事實,而且把理論搞得層次不清,有庸俗化傾向。 據知,這一意見是李瑞環、葉選平、李貴鮮提出的。在政協黨組的十五名成員中,王兆國、陳錦華、毛致用是高唱江澤民理論派,但在政協黨組中屬於少數。 全國政協黨組成員、全國政協副主席、原中央軍委委員、上將趙南起更指出:當前要糾正黨內思想理論上的腐敗,從中央到地方,都搞新世紀大樹特樹個人形象,把個人、黨的領導人神化!不符合馬克思主義精神,不符合黨有過的決議,更不符合走「以法治國」的道路。
對修改黨章草案,元老們也有意見。宋平曾提出幾點建議:確立、落實以法治國、以德治國,如何改革對黨政部門、黨政幹部的有效監督機制,解決好、確立好黨權和法律權威性、黨的地位和法律地位、個人權力和法律地位,要比修改黨章更緊迫、更符合國情、黨心、民心。 薄一波不久前也發表意見:「三個代表」思想還需要認識、展開討論,匆促列入黨章、憲法,要考慮黨內、社會上的反響,最關鍵的實際作用究竟有多大? 因爭議、分歧而暫時擱置的黨章修改,又一次使正走背字的江澤民的美夢破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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