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法案由佛羅里達州一名共和黨議員提出,本月24日首先在國會的一個委員會中獲得通過。法案將把任何進行克隆、運輸、接受或進口克隆胚胎細胞及其衍生產品的行爲和企圖定爲聯邦罪行,違者最高可被判監十年或罰款最少一百萬美元。
反對法案者,包括一些議員﹑醫學家以及一些生物科技的公司。雖然也同意克隆人不安全並且是違反道義的,但是他們強烈反對全面禁止用克隆技術研究人體細胞。
一些科學家認爲克隆人體細胞可能會減輕諸如糖尿病﹑脊髓壞損等疑難雜症的病情。他們還說,克隆技術對任何一項醫療研究都會有貢獻。但有議員覺得培養人體胚胎並取出細胞進行研究是十分不人道的。
美國總統布什支持全面禁止克隆人和克隆人體細胞用於研究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