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提到税务问题,就不可能不谈到球员的收入。目前各俱乐部球员的收入差距极大,而同一俱乐部中球员由于主力与替补之分也存在著较为明显的差距,我们只能为球员的收入大致算一笔账。在甲A俱乐部中,如大连实德、上海申花这样的甲A富豪并不是太多,这些俱乐部队员的收入也属于第一阶层,个别国脚级的球员收入可以超过200万元,一些打比赛不多的球员也可以拿到50万元左右;而如辽宁及新升上来的八一、陕西国力等经济上较为拮据的俱乐部也不是很多,在这些队中,一些很少上场的非主力队员的收入甚至不超过10万元,更多的俱乐部中,绝对主力队员的年收入可以突破100万元,而一些很少上场的队员收入只能在20~30万元,平均下来也就是50万元左右,因此我们可以把50万元作为甲A队员年收入的一个平均值。甲B球队队员的收入比甲A低许多,收入较高的队员也就在50万元左右,而收入较低的更是在在5万元以下,平均下来也就是25万元左右。以每队标准报名人数22人计算下来,每支甲A球队队员在2000年的平均年收入应该可以达到1100万,14支甲A球队的总年收入应该在1.54亿元,以此推算,甲B队员的总年收入也可以达到0.66亿元,总计可以达到2.2亿元。
再看一看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二次修正案的第十五条,月收入超过4万至6万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的30%,考虑到月收入低于这一数值的队员和高于这一数值的队员数量差不多,这个30%应该是较为可信的数字,而2.2亿元乘上30%就是6600万,每年甲级队队员的逃税总额应该在6600万左右。
6600万元税费应该是一个较为保守的数字,事实上如果再考虑各甲级队伍花高薪聘请的主教练、乙级队队员以及女足运动员的收入,中国足球人在2000年应缴纳的税费应该还不止这些。职业联赛到2000年整整进行了7年,7年之中,似乎没有谁提到足球运动员应该缴纳税费的问题,而队员的收入在逐年增长却是一个铁打的事实。在职业联赛之初,足球运动员收入最高也就只有几十万而已,绝不像现在这样动辄上百万。但即使薪水较低时也没有听说哪个队员缴纳过税费,这样保守估计一下,职业化以来在足球圈内的逃税总额至少应该在2-3亿之间。
(足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