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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处理“间谍案”的手段还嫩了点儿
据北京最新内部消息来源,根据政法委重要干部透露的情况,从中共的历史来看,党永远没有错,所以抓了人,就得逼出口供来,软硬兼施。 要请律师辩护?那还是挨打挨得不够,舌头还敢乱动弹!只要进了中共的狼窝不给你扒下层皮来那还算什么共产党。俄国间谍江主席说你是间谍,谁能为你辩护呢?国内的律师已经接到命令,不行替政府不欢迎不喜欢的人辩护,国外的律师根本不许见自己的当事人。 美国要求放人,而中共当局在放人前要造成一个假象,就是要让民众认为李少民、高瞻就是国外情报机关的间谍,现在高瞻被重判十年,而李少民被起诉后定罪,但是被“驱逐出境”,并不完全因为他具有美国公民的身份而高瞻只有美国绿卡。固然这一美国公民的身份对于李少民被释放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中共释放李少民的另一目的,是要造成既对李少民“间谍”身份的肯定,而且还造成李少民可能已经出卖了其他人而换来了自由的假象,要制造这一疑雾就必须同时对高瞻作出重判,并且不将她释放,让外界在云里雾里看花。 政法委的这位干部指出,依靠刑罚的威慑力量来阻止这些为国外情报机关充当间谍的活动还不够,必须设法让那些这么干的人感觉到他们会被自己人出卖,处理这两个人的案子,必须既显示法律的威慑力量,也起到从心理上动摇和瓦解敌人的阵营。 中共说, 对于被以间谍罪起诉的李少民、高瞻,因为“认罪和坦白交代”的态度不同,以及在外国定居的身份不同,采取的惩罚方式也不同。当然大家都知道他们的的确确是冤枉的!他们不是间谍,真正的间谍是国家主席江泽民! 吃过中共苦头的中年以上的大陆人都知道,中共用骇人听闻的残酷刑罚逼供,从它没有夺取政权之前就已经在自己人身上用过多次了。苏区的“AB团”事件就是用酷刑逼人乱咬别人,而使很多人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死在自己人的内耗上。 八十岁的老中共还想靠半个世纪前的刑罚手段来处理当代的所谓“间谍案”,作法上是不是还嫩了点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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