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28日,李家喜伙同严家德、严亚二(均已判刑)合骑一摩托车窜到海南万宁市长丰镇某选钛厂附近,拦住一骑摩托车青年,将其拖进树林殴打,抢劫人民币106元,并劫走摩托车。案发后,李家喜的父亲李光育带著儿子东躲西藏。
1999年冬季征兵时,李光育与在九龙湾医院当院长的襟兄吴育文商议,决定送儿子参军。他们首先通过万城派出所将儿子的户口迁至陵水,再从陵水迁入万宁城西派出所,并将李家喜的名字改为李家吉,落户在九龙湾医院,且变为“农转非”人员,然后由杨青松作假政审意见,使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李家喜进入武警部队。
据调查,万城派出所副所长林方善在协助抓捕在逃犯罪嫌疑人李家喜时,以赔偿被害人的名义,收取了李光育1000元,并将李家喜放逃。
人说江泽民时代警匪一家,看来这句话还不够份量,应该说警即匪匪亦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