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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文革与八大地震:人祸与天灾共始终
 
2001年6月1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提起近代史上的人祸,人们不会忘记“文化大革命”,那是人性泯灭、黑白颠倒的十年。提起中国近代史上的天灾,人们不会忘记“唐山大地震”,整个城市在天地的怒吼中瞬间被夷为平地,沦为废墟。

包括唐山地震在内,中国50年来发生的八次震级最高、破坏最大的地震灾害,无一例外地发生在十年“文革”期间。更让人震惊的是,八大地震始于“文革”开始的1966年,而终于“文革”结束的1976年。天灾与人祸共始共终!是巧合吗?是天意吗?

这八大地震是否是上天对人的警示?当前中国大地上连年发生的罕见旱涝、蝗灾等越来越多,是否也是上天对中共残酷镇压法轮功和正义人士的愤怒和警示?

以下是十年文革期间的八大地震:

邢台地震 ─ 1966年3月8日,在河北省邢台地区发生6.8级和7.2级地震。 极震区位于隆尧县、宁晋县、新河县和巨鹿县境内。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极大损失。

通海地震 ─ 1970年1月5日,在云南省通海、峨山间发生了7.7级地震,通海、建水、峨山、华宁、玉溪一带遭到严重损失。

炉霍地震 ─ 1973年2月6日,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内的炉霍县发生了7.9级地震,甘孜、道孚、色达、新龙、壤塘等县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

昭通地震 ─ 1974年5月11日,在云南省昭通地区发生了7.1级地震。云南永善、大关、盐津、绥江等县和四川雷波县受到破坏。

海城地震 ─ 1975年2月4日,辽宁省海城、营口地区发生了7.3级地震。这次地震发生在人口稠密、工业发达的地区,工矿企业、交通、电力和水利设施以及民房等遭到破坏。

龙陵地震 ─ 1976年5月29日,云南西部龙陵县先后发生了7.3级和7.4级地震。龙陵、施甸和璐西等县受到破坏。

唐山地震 ─ 1976年7月28日,在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发生了7.8级强烈地震,地震波及天津和北京市。这次地震发生在工矿企业集中、人口稠密的城市,造成了极严重的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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