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們不妨作一番簡單的計算和比較。
一, 關於死亡率
按照江澤民的說法,法輪功有成員230萬(這個數位顯然是大大縮小的,姑且不論),在七年間死了1400人,平均每年200人,死亡率是每年不到萬分之一(0.01%),遠低於0.65%的正常死亡率。
又,在美國,每年有十萬人死於用藥錯誤,美國有兩億多人,粗算下來,因用藥錯誤的死亡率是0.05%,也比法輪功的死亡率更高。
二, 關於自殺率
七年間,法輪功自殺者有136人,平均每年將近20人。國際上計算自殺率通常以十萬人爲單位,這樣算來,法輪功自殺率是0.87。請比較以下國家的自殺率:
愛爾蘭(1968年) 2.5,
智利(1967年) 2.8,
英國(1968年) 9.1,
美國(1967年) 10.8,
日本(1967年) 14.1,
法國(1968年) 15.3,
瑞典(1967年) 21.6,
匈牙利(1968年) 33.7,
以上數位摘自美國百科全書(1998年版)。
又,據3月29日北美世界日報,臺灣去年自殺人數創九年新高,計有2360人,等於十萬分之十點六四,即10.64。 中國大陸,有人說,在九十年代,平均每年有二十萬人自殺。南方週末出版社出版的《真相》(1999年)一書中披露,當初,專家估算,1990年至1994年,中國農村平均每年自殺死亡人數爲303,047人(第354頁)。注意,這只是說農村,還沒包括城市。假如平均每年有20萬人自殺,則中國的自殺率是十萬分之十六點七(以總人口12億計),即16.7。假如平均每年有三十多萬人自殺,則自殺率是十萬分之二十五以上,即超過25。
按照江澤民的說法,法輪功的自殺率是0.87(每十萬人),整個中國大陸的自殺率是16.7-25。後者是前者的二十倍甚至三十倍。 我們可以對中國大陸的自殺數位存疑,但上面列出的臺灣和其他一些國家的有關數位應該說是相當可信的。相比之下,法輪功的自殺率是臺灣自殺率的十分之一還不到,也不到美國的十分之一,就和上列自殺率最低的愛爾蘭相比,也只有愛爾蘭的三分之一左右。
如此看來,與其說法輪功具有誘惑人自殺的作用,不如說法輪功具有防止人自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