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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看新華社文章猜江澤民政治目的
 
2001年3月1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今天新華社把一篇批判法輪功所謂「精神控制」的文章放在如此醒目的位置,江澤民的政治目的是什麼呢?

首先非常明顯,在兩會前夕,媒體、雜誌上傳出中央政治局要江澤民提前下臺的消息,這時江澤民又重提自焚事件顯然是想爲自己辯解什麼,說明什麼東西,保全什麼,同時企圖象1月31日的報道一樣引起轟動效應。

從行文中看,顯然也吸取了上次的破綻百出的教訓,似乎又是精心炮製出籠的。

雖然如此,仍有幾個疑點,供大家分析整理:

1、上次新華社的報道里面已斷定「王進東」是組織者,這一次怎麼變成3人啦?上次爲什麼不提呢?

劉雲芳不是早就叛變法輪功了嗎?早就醒悟了嗎?誰是組織者這麼個簡單問題不是早就清清楚楚嗎?爲什麼那個時候根本不提「劉雲芳」是組織者呢?誰是組織者,不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按常理首先要弄請的問題嗎?

上次看完就納悶,既然已經知道是這個悲劇的組織者,爲什麼根本不提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呢?

2、據上次報道,「王進東」傷勢較輕,自焚後還能聲如洪鐘地喊口號,打坐,這一次卻變成4人都傷勢嚴重。

目的:不讓他露面,因爲一旦爆光、露面,就要露餡了。根據新華社提供的圖像,兩個王進東不是一個人,而且據官方報導因爲「王進東」傷勢較輕,四天以後就轉到公安醫院去了,因爲他本來就是個「托兒」,所以不能再露面。當然,這裏指的「王進東」是指電視上出現的那位。

本來協議好的,如果最後要讓他坐牢、判死刑,他把底細給抖摟出來,那可怎麼辦?

3、今天新聞上不合常理的一段話:

「郝惠君、劉春玲母女4 人來到天安門廣場後,先在歷史博物館附近的一處廁所裏,將攜帶的汽油全部澆灑在身上,而後來到人民英雄紀念碑北面。」

更可笑的是文章中竟說「爲了不引起注意,劉秀芹給每人身上噴灑了香水。」

香水味能壓過汽油味?不用我說,每個聞過汽油味也有幸聞過香水味的人都能回答這個問題。

滿身汽油味居然未能被密佈廣場的便衣、警察發現?這是想向人們澄清什麼?是回答「爲什麼廣場上沒有人看見她們往自己身上澆汽油」之類的問題嗎?

4、文章中說「積水潭醫院燒傷科副主任李遲介紹說,自焚事件中的4 名燒傷人員,由於燒傷情況十分嚴重,現在還沒有完全脫離危險,醫院正在對他們進行搶救治療,加緊創面處理和營養支持,以防止各種併發症的發生。

李遲說,目前,醫院已先後給這4 名傷者做了植皮手術,其中,燒傷最重的陳果、郝惠君還接受了雙下肢大面積削痂、微粒皮移植手術。雖然這些傷者大部分燒傷創面都已得到修復,但因爲燒傷創面很大,日後還可能造成全身性感染,所以他們目前仍然沒有完全脫離生命危險。即使能保住生命,他們面部毀容也很嚴重,雙手基本毀損,今後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質量會很差。」

內部消息早已透露,積水潭醫院所有「自焚未遂」燒傷者已經全部轉移,不知去向。該院除牙科外不出專家門診了。且附近的地鐵站口布滿警力,如臨大敵。另外還有消息說陳果死了,自焚者正在陸續死亡(當然不包括「托兒」假王進東)海外媒體有報導說,據陳果身邊的人對她個性的描述來看,她不會是一個能自焚的人。

既然人已死了,爲什麼要說還活着呢?這不過是暗示民衆,小道來的消息不能信!雖然不能信,但人確實死了,怎麼交代呢?文章中有「伏筆」:「但因爲燒傷創面很大,日後還可能造成全身性感染,所以他們目前仍然沒有完全脫離生命危險。」

文章中還有一些蹊蹺的情節,若是諸位有新華社以前發表的文章可以拿來對照着看,但吃飯、喝水時忌看,以免笑得不能自制嗆入氣管。

我看這些飯桶記者都該開除!

瞧瞧人家王力雄寫的「黃禍」,儘管自己一再說是編故事編故事,不是預言,說的不準,可是就有人相信,連公安部都拿來作自焚的腳本。這些記者拿着江澤民的津貼,寫了半天,說這是真的這是真的,新華社、人民日報以及海外各江澤民版一再說不是編故事不是編故事,民衆還不相信,還指出一大堆露洞來,你們不覺得慚愧嗎?爲什麼謊言說一千遍還搞不成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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