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大參考2001年1月22日刊登短評:奧運會與人權無關嗎?

短評說到,如果說世界多數國家舉辦奧運會與人權無關,還可以接受。但中國則不同。中國每年有重大節日前都把城市裏的無戶口者隨意抓進收容站,剝奪身上財物,罰做苦力,還要受打捱罵。中國政府也經常在大節日前槍斃一批死刑犯。奧運會在北京舉行將嚴重影響中國基本人權,這是個無可爭議的事實。

首先,中國將首都做爲聚財之主體,將全國財富搜刮來維持北京的「形象」。這次申請奧運會官方誇口要花120億美元來改善北京環境,任何國家舉辦奧運會都是有主辦城市自己籌措資金的,憑什麼北京就可以隨意花這麼多人民的錢來治理自己的環境?別的國家舉辦奧運會總體上有盈利,請問北京在基礎設施這樣差的前提下舉辦,不是勞民傷財嗎?這些錢花在面子工程上當然損害的是中國人民的利益。不是官員們口口聲聲說生存權就是人權嗎?那麼,勞民傷財的項目是尊重人權嗎?120億美元可以解決多少失學兒童、失業工人等問題?

更何況,舉辦奧運會前有多少百姓會遭遣送收容?他們的生存權都被國家機器完全剝奪了,談什麼人權?

短評說,作爲一箇中國人,希望中國主辦奧運會,但更希望北京作爲舉辦城市自籌資金,如果不夠就向全國借款而非搜刮人民的財富。更倡議人權一定和奧運會掛鉤,堅決反對中國政府爲了面子而驅逐遣送中國國民的非法行爲。

短評談到,香港的時事評論員何亮亮說:"北京的環保人士揭露,北京的一些主要大街,長安街的一些草坪應該是枯黃色的,但是北京市當局爲了顯示北京有能力辦好,爲了迎接評估團居然把草坪用油漆漆成了綠色。這是非常荒唐的。完全就沒有把評估團的團員放在眼裏,覺得人家的智力可能都是非常低下的。假如能把草坪的顏色都能弄虛作假,其他外國的評估團可能認爲你什麼都能弄虛作假。"

短評說,給中國政府出道申奧題:參賽外國運動員有修煉法輪功的怎麼辦?

1,如果北京主辦奧運,參賽外國運動員,或遊客,或外國記者,中有修煉法輪功的,是否中國政府准予其入境?

2,如果准予入境,他們想在北京練功,比如說在天安門廣場,是否同意?

3,如果同意在廣場練功,拉條布條表明其法輪功學員身份,又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