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读了《中国青年报》1999年11月15日的一篇文章《谁都无权堵人民嘴巴》深感痛心,一个市委书记为了他个人的不可告人的目的可以乱用权利,为所欲为。但又发一奇想,若把原文中的“市委书记”换为“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把“祝友文”换为“江泽民”,把“河南新乡”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看看。因为未改变文章的任何立场、观点,只是把人物换了,本人在今年早些时候曾将改过的文章邮回《中国青年报》希望发表,并同时发给全国人大、中央军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但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中国青年报》只敢揭发市委书记祝友文,却不敢揭发党的总书记江泽民,现希望能在海外发表。

本人文章为:

  举报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拐了一个弯,拐到被举报人———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江泽民的抽屉里。

  在江泽民执政时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受到了无情的践踏。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复存在,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批评、控告、检举权利荡然无存。

  我们对于在共和国的版图上存在这样一位官员、这样一片地方,深感悲哀。但同时,我们也感到一点庆幸———江泽民作孽的时间还不是太长,没有熬到70多岁“安全降落”;江泽民官做得还不是太大,独裁的魔爪没来得及伸向更广阔的地方。[注:他还好没有统治全世界!!]

像江泽民这样的官员,当然是极少数,但也绝非只有他一个。他们可能从来就没有弄懂过,为什么我们的国家叫做“人民共和国”。即使懂,也从来没有较过真儿。“人民共和国”的含义很清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大大小小的官员,只是受人民的委托在行使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职能,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人民公仆”、“人民的勤务员”。你如果不按人民的意志办事,或者工作不能让人民满意,人民就有权批评你、控告你,甚至罢免你、惩办你。这一点,宪法上写得清清楚楚,中国共产党的党章上也写得清清楚楚。超出人民的授权、宪法的授权,堵人民嘴巴,不让人民说话,这样的官吏一个都不应允许存在,在任何地方都不应允许存在,永远不许存在。

为儆效尤,人民选举出的国家检察机关在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犯罪问题的同时,还应该追究他的违宪罪,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按照祝书记指示查堵人民来信的那些人的违宪罪。


《中国青年报》原文如下:

  举报信在新乡拐了一个弯,拐到被举报人———市委书记祝友文的抽屉里。

  在祝友文执政时期的河南新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受到了无情的践踏。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复存在,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批评、控告、检举权利荡然无存。

  我们对于在共和国的版图上存在这样一位官员、这样一片地方,深感悲哀。但同时,我们也感到一点庆幸———祝友文作孽的时间还不是太长,没有熬到60岁“安全降落”;祝友文官做得还不是太大,独裁的魔爪没来得及伸向更广阔的地方。

  像祝友文这样的官员,当然是极少数,但也绝非只有他一个。他们可能从来就没有弄懂过,为什么我们的国家叫做“人民共和国”。即使懂,也从来没有较过真儿。“人民共和国”的含义很清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大大小小的官员,只是受人民的委托在行使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职能,用通俗的话说就是“人民公仆”、“人民的勤务员”。你如果不按人民的意志办事,或者工作不能让人民满意,人民就有权批评你、控告你,甚至罢免你、惩办你。这一点,宪法上写得清清楚楚,中国共产党的党章上也写得清清楚楚。超出人民的授权、宪法的授权,堵人民嘴巴,不让人民说话,这样的官吏一个都不应允许存在,在任何地方都不应允许存在,永远不许存在。

  为儆效尤,人民选举出的国家检察机关在追究祝友文的刑事犯罪问题的同时,还应该追究他的违宪罪,追究新乡市公安机关按照祝书记指示查堵人民来信的那些人的违宪罪。

[后记]被举报人———原中共新乡市委书记祝友文已于1999年11月2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00年被判刑。

江泽民不仅犯有上述罪行,而且还犯有造谣、诽谤、流氓、非法拘禁、乱用酷刑、谋杀、破坏政府工作程序、干扰破坏司法程序、扰乱社会秩序、破坏人类文化、破坏人类道德、干扰迫害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等多项罪名。其行为是一切善良的、爱好和平和正义的人民所不能忍受的。江泽民十恶不赦,罪恶滔天、天理不容,世人共诛之。他的下场必定更惨。这个结局虽然还没出现,但结果是必然的,也是肯定的。

转自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