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人體之美,自然所賦,給予藝術表現,理所當然。長期遭到禁錮的人體藝術,已經成爲我國藝術百花園中芳華鮮美的一枝,當是好事。但任何事情都要講「度」,「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人體藝術也一樣。如爲表現「人體美」,弄得街頭巷尾間、畫報書刊上,「裸體藝術」到處可見,就過度出格了。而藝術一旦出格,美就會轉化爲醜。

不久前,某地一家報紙在顯著位置刊登大幅外國裸體女人照片,說明曰:「這名『開放』的女人令狂歡節高潮迭起」,結果引來讀者憤然責問:鼓吹何種「開放」、呼喚什麼「高潮」值得注意的是,熱衷刊登裸體女人照片的,並非僅此一家,不少小報小刊大量刊登庸俗不堪的裸體攝影圖片,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

報刊競登裸女照片,除因追求賣點、吸引讀者、增加發行而不擇手段外,也和某些記者、攝影師的並不高雅的情趣有關,有些人,一聽到什麼地方有人體模特活動,便趨之若鶩。某記者一見裸體女模,咔咔咔咔,不到10分鐘,拍掉10個膠捲以一個整版發表「作品」時,還特地刊登了「記者與裸體女模的合影」。

有哲人說:塑造美,要有美的心靈。這樣的攝影記者,心靈美嗎「你們觀念有問題」熱衷於刊行裸體照的人如是說。我想講一件真實的事情:在某種「開放觀念」的引導下,「少女人體寫真」已經成爲一些影樓的營業項目了。某地一名未成年的女中學生,就拍了一套「全裸寫真」。父母發現,極爲震撼,少女卻說父母大驚小怪:「這是人體藝術,現在流行,不懂少嚕囌」還拿出一張刊登裸體女郎玉照的報紙作證。請大家評評,誰的觀念出了問題?

《解放日報》 200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