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来自大陆的女性,同持美国绿卡,同被指控“泄露国家机密”,为什么一个可以释放另一个不可以呢?
先看所谓的“犯罪事实”。高瞻被指为台湾收集情报。这可了不得,这在以前是要判死罪的。现在当然不一样了,不过恕我孤陋寡闻,台湾大陆之间终止敌对状态了吗?不错,台湾方面好象取消了战时勘乱什么的,可大陆至今还没有放弃武力统一,时不常的还要口放导弹威胁威胁的。一年前处死了解放军的一个将军说是为台湾提供情报,前两天又抓了个国安局的处长,听说也要处决,可见还是死罪级的。针灸师滕春燕呢?说是将法轮功学员被关押的照片透露给了海外「敌对组织」。我找到了那张照片。有谁能告诉我这算那门子国家机密?这张照片是交给法新社发表的。中共将法新社视为敌人吗?既然江泽民搂着法国总统夫人跳舞没算叛变投敌,为什么发表这张照片就该算泄密呢?
再看所谓“判决”。高瞻被判10年徒刑,滕春燕被判3年徒刑。也就是说,即使按中共蛮不讲理的标准,滕春燕也轻得多。
中共当然知道这两个人都没有泄露任何“国家机密”。高瞻的背景是研究中国问题的“海外学者”,抓高瞻至少一箭双雕:让“海外学者”老实点,和美国讨价还价。滕春燕的背景是“法轮功”(她被抓肯定和「针灸师」的职业无关),抓她镇不住大陆和海外的法轮功。只有一个解释:江泽民真的害怕了。到今天,谁都看出来了,江泽民的“假恶暴”和法轮功的“真善忍”真是誓不两立水火不容啊!
结果,判了10年的回来了,判了3年的还关着。要我说,抓高瞻是绑票。而抓滕春燕是怕揭中共的老底。然而,底案就在那里,揭不揭只是个时间问题。公安部门不是已经有人开始收集迫害法轮功案例,为平反法轮功做准备吗?610办不是已经有人复印江泽民不签字的杀人「手御」为将来法庭上作证时用吗?
真正亡中共者,正是中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