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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有配額:反腐敗令中共高幹心寒
 
張三一言
 
2001年1月23日發表
 
【人民報訊】北京已經盛傳給副部級以上的幹部下達的死亡配額是5人,結果10判就殺掉14人。可見,這個傳說是低估了。殺一批人符合中共政治運動的一貫操作程式和習慣。

中共這種拿自己同僚開刀的做法令中共高幹羣心寒。之所以心寒,是因爲他們心知肚明:自己或他們的同僚之所以獲罪,導因固是犯法,但他們受到從嚴處理,甚至丟腦袋,主要並非是因爲犯法,而是黨的需要。

如果不是因爲黨的需要完成政治任務,倒霉地案發在反腐運動高潮中,就可以不會從嚴而超脫法律的懲處;如果不是因黨的需要中央下達死亡配額,成克傑就有可能和陳希同相對照而免於做冤鬼。如果死亡配額真是5人而非現在的14人,排第六號及以後的候死貪官就可倖免。爲什麼第6號至14號候死者的生死線要由當權者主觀任意劃定?

想當年爲完成鄧小平受毛澤東命而下達的劃5%右派額的任務去冤屈好人,這些候高官兒大可以用欣賞的心情去觀看這些右派的悲哀慘劇;現在輪到自己就輕鬆不來了,有的是心寒。這裏我們可以看到一條規律:當你容忍專制者侵犯別人的人權時,很可能下一個受害者就是你。現在力主侵犯人權的胡長清、成克傑之流,也不得不步劉少奇後塵被人剝奪了自己的人權。到了這個時候,後悔已無補於事。不過最可悲的是,這些到丟了腦袋、或將要掉腦袋的人、或看到這些情況的人,完全沒有意識到:這是侵犯人權的嚴重後果。

雖則這些專制高官沒有意識到侵犯人權的覺悟,但他們卻清楚地看到,加在他們身上的「從嚴」之罪,令他們不見了腦袋的因由是因爲要滿足黨的需要。這是令中共自己內部高官心寒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那些「或職務特別高、或受賄特別大、或罪行特別嚴重、或情節也特別惡劣、或對社會的危害特別大」的人,只因爲他們自己或他的保護人大權在握,不但誰也奈何不了他們,相反,他們卻可以堂而皇之擺出一副義正辭嚴、公正無私之貌反腐倡廉,而嚴懲他們的同僚。遠華案不出省、不準揭省主要領導人和中央涉案人員,不準涉及政治,陳希同可保外就要,成克傑要砍腦袋……因爲他們是陣營中人,箇中因由他們非常清楚。

可憐這些人,不會覺悟到這是一黨專政的惡果,也不會覺悟到這是制度問題。這個制度既製造了包括他們在內的所有大大小小的腐敗的貪官污吏,也懲治他們,更保護了另一批同樣是由他們製造出來的腐敗的貪官污吏!他們後悔的不是加入了這個腐敗的黨,而是後悔站錯隊,沒有和掌最高權力者保持一致。

雖則他們對現政權弊端執迷不悟,遠華案的現實顯示出對他們非常不公平:權大,大貪而逍遙;權小,小貪而正法──是清清楚楚的。他們恨的是自己不是賈慶林。怎叫他們不心寒?

由於上述原因,加上他們知道的政治道德、國內外人民對黨的離心反抗、甚至仇視現狀,他們本能地認定:共產黨來日無多。胡長清和別人通電話時這麼說:「共產黨早晚會垮臺,最多大概只有10年時間。我們要爲自己留後路。如果共產黨垮了臺,出現像前蘇聯那樣的局面,沒有後路,大概只有去給人家看大門。」這個被國安部門偷聽到的電話是中共高官內部認定中國將亡的佐證。這也是他們另一種心寒。

黨用惡政延續黨的統治而令黨高官心寒;黨高官心寒,令黨的政權不牢靠;統治不牢靠,又促使黨加大惡政力度;……──如此惡性循環。

黨的政制、黨的法制、黨的執法施政(比如打一批保一批的反腐)、黨的文化,必然導致一批善於鑽營擠上一層之徒得勢。黨的素質必進一步腐敗。這批人爲了自保和互保,必然會加密其間的關係。這關係是夥團關係,也就是令黨黑社會夥團化。人們怎麼可以對這樣的黨寄予希望?我們可預期的是這樣的黨將會造成更廣泛和更嚴重的社會腐敗。

轉自「民主論壇」(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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