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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江大贪的需要,许多小贪在反腐败中“献身”
 
张三一言
 
2001年1月21日发表
 
【人民报讯】本文不是为贪官鸣冤,只是把中共反腐中的某些问题摆出来,供大家思考。

北京已经盛传给副部级以上的干部下达的死亡配额是5人,结果10判就杀掉14人。可见,这个传说是低估了。杀一批人符合中共政治运动的一贯操作程式和习惯。

中共这种拿自己同僚开刀的做法令中共干群心寒。之所以心寒,是因为他们心知肚明:自己或他们的同僚之所以获罪,导因固是犯法,但他们受到从严处理,甚至丢脑袋,主要并非是因为犯法,而是党的需要。

如果不是因为党的需要完成政治任务,倒霉地案发在反腐运动高潮中,就可以不会从严而超脱法律的惩处;如果不是因党的需要中央下达死亡配额,成克杰就有可能和陈希同相对照而免于做冤鬼。如果死亡配额真是5人而非现在的14人,排第六号及以后的候死贪官就可幸免。为什么第6号至14号候死者的生死线要由当权者主观任意划定?

想当年为完成邓小平受毛泽东命而下达的划5%右派额的任务去冤屈好人,这些候死官儿大可以用欣赏的心情去观看这些右派的悲哀惨剧;现在轮到自己就轻松不来了,有的是心寒。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条规律:当你容忍专制者侵犯别人的人权时,很可能下一个受害者就是你。现在力主侵犯人权的胡长清、成克杰之流,也不得不步刘少奇后尘被人剥夺了自己的人权。到了这个时候,后悔已无补于事。不过最可悲的是,这些到丢了脑袋、或将要掉脑袋的人、或看到这些情况的人,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侵犯人权的严重后果。

虽则这些专制高官没有意识到侵犯人权的觉悟,但他们却清楚地看到,加在他们身上的“从严”之罪,令他们不见了脑袋的因由是因为要满足党的需要。这是令中共自己内部高官心寒的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那些“或职务特别高、或受贿特别大、或罪行特别严重、或情节也特别恶劣、或对社会的危害特别大”的人,只因为他们自己或他的保护人大权在握,不但谁也奈何不了他们,相反,他们却可以堂而皇之摆出一副义正词严、公正无私之貌反腐倡廉,而严惩他们的同僚。远华案不出省、不准揭省主要领导人和中央涉案人员,不准涉及政治,陈希同可保外就要,成克杰要砍脑袋……因为他们是阵营中
人,中因由他们非常清楚。

可怜这些人,不会觉悟到这是一党专政的恶果,也不会觉悟到这是制度问题。这个制度既制造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大大小小的腐败的贪官污吏,也惩治他们,更保护了另一批同样是由他们制造出来的腐败的贪官污吏!他们后悔的不是加入了这个腐败的党,而是后悔站错队,没有和掌最高权力者保持一致。

虽则他们对现政权弊端执迷不悟,远华案的现实显示出对他们非常不公平:权大,大贪而逍遥;权小,小贪而正法——是清清楚楚的。他们恨的是自己不是贾某人。怎叫他们不心寒?

由于上述原因,加上他们知道的政治道德、国内外人民对党的离心反抗、甚至仇视现状,他们本能地认定:共产党来日无多。胡长清和别人通电话时这么说:“共产党早晚会垮台,最多大概只有10年时间。我们要为自己留后路。如果共产党垮了台,出现象前苏联那样的局面,没有后路,大概只有去给人家看大门。”这个被国安部门偷听到的电话是中共高官内部认定中国将亡的佐证。这也是他们另一种心寒。

党用恶政延续党的统治而令党高官心寒;党高官心寒,令党的政权不牢靠;统治不牢靠,又促使党加大恶政力度;……——如此恶性循环。

党的政制、党的法制、党的执法施政(比如打一批保一批的反腐)、党的文化,必然导致一批善于钻营挤上一层数之徒得势。党的素质必进一步腐败。这批人为了自保和互保,必然会加密其间的关系。这关系是伙团关系,也就是令党黑社会伙团化。人们怎么可以对这样的党寄予希望?我们可预期的是这样的党将会造成更广泛和更严重的社会腐败。
转自《民主论坛》;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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