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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子“害”了两个主任

【人民报讯】南京栖霞区教委主任邵立成为让母亲安度晚年,侵吞公款40万元购置一套商品房,而为报答邵立成知遇之恩,具体操办此事的栖霞区教委副主任程绍奎一同落水。8月31日至9月7日,栖霞区法院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邵立成不到40岁就当上了栖霞区教委主任。工作上虽顺心,但心中仍想着一件事,这就是让母亲住上宽敞房子安度晚年。程绍奎46岁时被邵提拔为区教委主任助理,后又被任命为副主任。为报知遇之恩,程找到邵,两人几经商议之后,邵决定将母亲住房的事全权让程办理。

  1997年,区教委与迈豪实业总公司联合建设“教工新村”,程绍奎找到“迈豪”总经理万勇,提出帮邵主任要套房子。最终选中了王府大街的一套价值57万的房子。1998的11月4日,程从“迈豪”控股的中外合资南京江台建设有限公司取来支票,填上57万元,买下房子。同月13日,程将万勇拟好的增拨40万元“教工新村”水电增容费的报告让邵签字。还有17万元的差价。程找熟人开了张假材料费收据给万勇先做账。今年4月,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免去万勇职务。在6月份对其进行离任审计时,发现“江台”公司有一笔57万元的账目不规范,冲账的仅是一张街头随便就能买到的普通收据。一起有预谋并共同策划的巨额贪污案,终于被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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