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据时报报道,襄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汪明新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黄先知,在保康担任县委书记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私设“小金库”。市纪委今日决定,撤销汪明新职务,给予黄先知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撤销黄先知所任职务、罢免其市人大代表资格。

保康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从1994年元月到1998年9月,汪明新在保康任职期间设立的“小金库”资金达154.2万元;从1995年元月到1998年11月,黄先知在保康任职期间所设的“小金库”,资金达79.8万元。他们的大部分资金是以各种名义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的专项资金。

为了花钱方便,汪明新和黄先知把“小金库”资金交由各自的司机保管,在调入襄樊市工作后仍通过司机支配“小金库”。到案发时为止,“小金库”80%的资金已被两人用于招待、送礼等项支出,其中,部分资金被两人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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