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15日,王志強與夥伴去河裏洗澡。河水突然上漲,把在附近洗澡的王風(化名)沖走。聽到救命聲,王志強不顧自己水性不好,跳入水中把王風托出水面,但自己卻被水捲走了。
令死者家屬傷心的是,被救者王風一家拒絕承認王志強是因救人而死。1999年12月曲阜市法院判令王風賠償原告補償費1萬元,但被告稱經濟困難無力支付。
村民紛紛要求村裏向上級彙報王志強的英雄事蹟,申請給予表彰。爲了給王志強討個說法,王燕昭(王志強之父)不知跑了多少趟王家莊村支部、書院鎮政府、曲阜市委,但一直沒有結果。後來雖有曲阜市委宣傳部在當地媒體上組織報道王志強英勇救人的事蹟,但是要被授予「見義勇爲」稱號,必須由鎮政府出具相關證明和材料,而鎮裏一直拒絕向上級申報。
據王燕昭反映,鎮裏一位祕書曾無意間道出了鎮裏拒絕上報的原委:「鎮裏擔心爲王志強申報了見義勇爲的稱號,王燕昭就賴上了鎮裏,以後養老等問題都是個麻煩事。」
死者已矣,寒心的是生者。
這樣的事已經不是一樁兩樁。就在前不久,一位老人從孤島上救回幾個無力返回岸邊的孩子,自己卻再也沒有浮出水面。然而,就是這幾個原本天真的孩子,也學會了說謊。
他們的身體被搭救了,心靈卻從此陷入了謊言的泥潭,誰能再次拯救他們於這種無形的危機?
被王志強救起的王風及其家人,面對法院判決仍無悔意,是誰給了他們公然無視道義與法律的膽量?
想到自己之所以活着,是因爲某個陌生人爲自己而死,這對有良心的人來說,幾乎是一輩子都還不清的「債」。於是怕了,於是乾脆自欺欺人。連王志強生前所在的鎮政府有關部門,也因爲怕死者家屬「賴上鎮裏、以後養老等問題都麻煩」而選擇了沉默。
聽起來只是淡淡的一句「怕麻煩」,仔細想你就會突然發現,人們對生命的冷漠與麻木,已經到了何種地步!
從來沒聽說,哪個「被救者」由於不承認被救,睜眼說瞎話而受到追究。因爲我們沒有這樣的法律,大多數人覺得,這只是道德範疇的事:「他們的良心會受到譴責的。」然而如是處之的代價,卻是死者的聲譽權、生命權被漠視,生者爲世道的不公而寒心。
克林頓在美國人民和法律面前說謊,會被視爲「作僞證」而受到追究,因爲法律不允許任何人無視道義和真理。據說,中國的證據法也正在研究制定當中,北大一位法社會學家提出,上面這類問題,是否也該納入證據法考慮的範疇?起碼,在對「見義勇爲」事實的認定過程當中,應該注意到類似的問題,讓死者死個明白,讓正義得以匡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