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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關於「三個加大力度」的講話
中共在反腐敗鬥爭中,對高級贓官有反有保,這個「區別對待」的政策,中共一直諱莫如深。八月十五日,中央書記處把江澤民在黨建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發至各省、部、軍級黨委,正式下達了保護腐敗的政策。江澤民講話的主題是「三個加大力度」,即:加大力度治黨、治領導幹部隊伍;加大力度強化以法治國;加大力度進行反腐敗鬥爭工作。江澤民講話的中心是要對黨政內部高官的腐敗作區別對待;警惕反腐敗鬥爭工作走向反面。
*對九種情況的人要「保」
江澤民提出,以下九種情況的人要保:一、在政治上、路線上、方針政策上,能同中央保持一致的;二、在地方、部門,不搞拉幫結私、不搞小山頭、不搞宗派活動的;三、在黨內、政府部門,不搞陽奉陰違、不搞兩面派活動的;四、在黨內、在社會上,沒有引起民憤、民怨的,黨內外關係較好的;五、挪用、侵吞公款,不是用於個人利益、不是用於家屬、親屬的;六、挪用、侵吞公款,借工作名義搞吃喝玩樂性揮霍的;七、收受不正當錢財、財務,但未給國家帶來較大危害、損失的;八、能較主動交代,上交挪用、侵吞、收受賄賂的錢財、財物的;九、已經退休或退下領導崗位,並對自己腐敗情況作出檢查、認識的。
*區別對待貪官的「政策」
對以上九種情況的人,一般如能作出交代、認識,不作追究、不再移交監察部門法律起訴,一般情況下保留黨籍,保留在政治上、生活上的待遇。文件中又指出:對於在現職領導崗位,在政治上、路線上自搞一套的,頂風搞腐敗活動,跨地區、跨部門搞腐敗的,在港澳、海外影響大的,有一定民憤的,和外商勾結的,就要堅決打擊、依法嚴懲。
*不能否定主流、防止引發動亂
該文件強調,不能因爲腐敗狀況嚴峻、惡化,就否定反腐敗鬥爭工作主流,否定共產黨是人民的先進政黨,否定社會主義制度,否定改革開放的成績和方向。要防止因爲腐敗狀況沒有得到好轉,造成黨和羣衆關係的緊張,引發政治動亂。
*反腐敗中的若干「不準」
該文件還強調,在反腐敗鬥爭中不準搞羣衆運動,不準未經批准公開材料,不準亂點名、亂批判,不準借反腐敗鬥爭搞派別鬥爭、宗派主義,小集團之間的鬥爭。該文件又強調,在反腐敗鬥爭、整黨建黨工作中,不準把有關生活作風、男女道德問題公開。
*江:「該打的打,該保的保」
江澤民在北戴河對各省、市委書記、紀委書記說:「根據準則和政策,該打擊的就要打擊,手不能軟;該挽救的就要挽救,給條出路,改正重新做人;該要保的,能保的,還是要保,不要怕外界誹謗、外界攻擊。」江又說:「中央對前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幹部還是保的,實踐證明,是有利的,減少了消極的、反面的因素。」據悉,江指的是李錫銘、李其炎、張百發等。
*開出被「保」貪官名單
文件開出了經中央書記處、中紀委、中組部審覈過的要「保」對象名單,其中有省、部一級幹部四十多人,副部級、正廳級幹部一百七十多人。據傳,朱鎔基近日在共產國務院主辦的「三個代表」思想研討會上說,「反腐敗鬥爭是黨今後一個時期的一項主要工作和任務,但是在某時期對一些人還是要保的,目的就是爲了有利於社會穩定,有利於國家建設,有利於集中力量打擊有代表性、有民憤、有市場的腐敗分子。」
(摘自香港《爭鳴》雜誌九月號)
*編後議
這個黨不是國賊土匪又能是什麼?
人類歷史上最「大公無私」的「無產階級先鋒隊」、「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中國共產黨,最近終於用正式的中央文件把自己的真面目詔告天下了。原來,它是一個保護一小撮吮吸民脂民膏的貪官的政黨。它們也反腐敗,甚至把成克傑這樣的貪官判處死刑,那是因爲這種腐敗已經引起民憤,不處理就要危及這個黨的生存,只好「揮淚斬馬謖」。怪只怪那些「馬謖」們太粗心大意,弄得滿城風雨,甚至「海外影響大」,所以不能不殺掉幾個給人看看。如果聰明一點,「沒有引起民憤」,那就要保,而且還能「保留黨籍」,因爲大家都不知道其罪行,這就不影響黨的「先進」性質。這個文件規定九種人要保,其中第一種人是最優先的,這就是「和中央保持一致」,即和江澤民保持一致。文件所指的第二、三種人,實際也屬於這一類。文件提到的第四、五、六、七種人,是指那些手腳高明的貪官,關係好、影響小、未引起民憤、或拉大家一起腐化、都下混水,這類人可以放心大膽地搞腐化。至於第八、九種人,是貪污已經暴露,無法混過人們的耳目,不懲辦不行了,但是隻要能「主動認識」,還是要保的。這就是說,你放心大膽地貪吧,萬一暴露出來,只要「主動認識」,還是要保保你的。但是誰如果「在政治上自搞一套」,即沒有同「江核心」「保持一致」,那就不客氣了,就要「堅決打擊、依法嚴懲」了。這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黨,它的反腐敗又究竟爲了什麼,腦袋再不好使的人,看到這裏也會恍然大悟了。
「爭鳴」編輯撰文,本刊稍有改動(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