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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民警刑訊逼供12歲幼女精神失常
據介紹,今年8月4日早8時許,文文及其母韓桂娟被自稱是派出所的聯防員苑立十等人帶到派出所,稱她鄰居家丟了1000元錢,由於文文經常去那玩,便懷疑到她身上。該所民警34歲的王志勝將文文帶到派出所南樓二樓其辦公室內對文文進行訊問,韓桂娟提出要陪女兒在場,但被王志勝拒絕。 11時許,王志勝在沒有證據證明文文盜竊事實的情況下將其放回,文文的眼睛紅腫得像桃子,渾身也禁不住的直哆嗦。回家後文文精神不振,膽子變得特別小,連上廁所也要媽媽陪着,睡夢中大驚大叫,醒來後便又哭又鬧不肯睡覺。4天后,經撫順市煤礦精神病醫院診斷,文文的變化爲「急性應激反應」,是由於高度精神刺激引起的精神反應。 在女兒斷斷續續的陳述中,母親知道了女兒被訊問的全過程。「叔叔瞪着眼睛問,你拿沒拿鄰居家的錢?我說我沒拿,我一直哭,哭累了就蹲下了,叔叔指着我的鼻子問:誰讓你蹲下的?我只得又站了起來-…」據了解,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公安人員在審訊不滿12歲的未成年人時,必須有其監護人在常 小文文被留在精神病院接受住院治療。8月18日,母親韓桂娟來到撫順市新撫區檢察院控告榆林派出所在對其12歲的女兒單獨進行審訊時將其嚇得精神失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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