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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派出所长窦福生滥用职权捆人游街受审
 
2000年9月13日发表
 
【多维新闻社13日电】9月12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商丘市梁园区检察院诉虞城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所长窦福生滥用职权案。法庭经过一天的审理,决定择日宣判。

据中国中央电视台引述商丘市梁园区检察院查证,1999年12月19日下午3时,现年67岁的虞城县个体劳协会副主任赵金明(家住虞城县刘集乡刘集村),酒后到虞城县公安局刘集派出所找该乡干部朱喜法,二人发生口角,赵金明对朱喜法辱骂,派出所副所长张晓光,民警李洪发、薛长志对赵金明劝阻。赵金明不从,张等三人用绳子将赵金明捆绑强制醒酒,派出所长窦福生回到所里后对赵金明劝阻,赵金明不听并辱骂窦等人,窦福生恼羞成怒,即安排张晓光三人将赵金明捆结实“上街让他丢丢人”,三人架着赵金明步行,窦福生驾驶着警车打开警报器随后,赵金明被迫在刘集东北西南四条街道绕行一周,途中赵金明摔倒三次,均被抓住衣服、头发拉起。

据介绍,在返回派出所途中,窦福生向空中连开三枪,围观群众数百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间赵金明左侧第六、七根肋骨骨折,经法医□定属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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