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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頓:如果憲法許可,他可能已第三次參加並贏得大選
 
2000年12月8日發表
 
【人民報訊】明報訊,美國總統克林頓 (新聞|網站|沙龍) 在雜誌專訪中表示,若非憲法規定,他可能已參加兼贏得今屆大選,多做一任總統。他又認爲憲法應該修改,但強調今次大選爭拗應以憲法爲依歸。

美國《滾石》雜誌最近訪問了行將卸任的克林頓。克林頓說:「如果憲法許可,我可能已再參選。」雜誌記者問他,有否想過自己會第三次贏得大選,他說:「有。但這事很難說,因爲只是口頭說說而已。」

克林頓續稱,由於人類愈來愈長命,故可能有必要修改美國憲法中規定總統只能連任一次的第二十二條修政案。克林頓說,可考慮把它修改爲「最多連任兩次」。在位八年的前總統列根,在卸任前亦經常表示希望繼續留任。他在八九年二月表示:「兩屆總統的時間,實在不夠用。將來卸任後,我還有很多事想做。」

該雜誌記者溫納,綜合了克林頓在九二年至二○○年的三次訪問,內容包括彈劾案、他對前總統尼克遜的感想,以及在卸任後的大計。

美國憲法規定總統只可連任一屆,所考慮的是不希望由同一人長時間執政,避免獨裁者出現。但其實以美國的三權(行政、立法、司法)分立制度發展至今,機制已然成熟,出現獨裁者的機會不大。

現時不少民主國家的首腦均可連任多屆,例如美國近鄰加拿大,總理克雷蒂安最近便第三度連任;英國前首相、別號「鐵娘子」的戴卓爾夫人,便從七九至九○年,執政達十一年。

在週三另一個訪問中,克林頓表示,下屆總統的公信力,將取決於國家是否以憲法爲依歸,去解決目前的大選爭拗。

被問到戈爾與小布殊的法律戰時,克林頓說:「我認爲結局難料。因爲這視乎我們是否按照憲法去解決問題、候選人的決心,以及當選者在未來的政績表現。」但他警告,就算任何一方當選,另一方都會質疑對方的合法性。

雖然法律爭議未完,但由共和黨控制的佛州州議會週五卻召開特別會議,以委任支持小布殊的該州二十五名總統選舉人,並聲言即使法庭判決小布殊沒有贏得佛州的選舉,他們也將確認這批共和黨選舉人。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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