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迴歸後,也興起這股「人民」熱,最近幾百個「人民」團體向政府提交意見書、出席立法會、投書報刊,講來講去,都是公安條例不可改的老調。
這些「人民」不但口徑一致,最奇妙的,是很多意見書的內容竟完全一樣,隻字無改,無論是某商會抑或某兒童合唱團,寫的信都一模一樣,讓你不能不讚嘆「人民」團結的偉大。
在這批「人民」展現力量後,文匯報五日發表社論,聲稱:「香港社會各界人士經過一個時期圍繞公安條例的大辯論之後,越來越多人認同香港是一個地小人多的國際大都會,爲了維護社會秩序和城市正常運作,遊行示威和集會事先通知警方制度是必要的……」
該報認爲,正因爲很多人認同公安條例,所以反對該條例的組織改變了策略,「虛虛實實,轉移視線……他們改爲提出把公安條例中的刑事懲處條文刪除,以罰款代替……」
自行炮製「人民」聲音,再用「人民」的聲音來支持自己的理據,這種手法在共產黨身上看得多,在香港還算新鮮事物,幸好,特首辦沒有成功干預民意調查,真正的民意仍有機會揭穿「人民」的虛假。
據中文大學上週所做的調查,在成功訪問的八百九十名市民中,高達五成五市民反對遊行集會須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認爲只需向警方知會一聲便可,只有不足三成九市民認同目前公安條例的規定,與文匯報所引的「人民」意見似乎有很大出入。
此外,超過七成半受訪者反對以監禁來懲罰未有事先知會警方的集會人士,贊成者只有一成八。很明顯,減輕公安條例罰則是真正的民意,並非社運團體在「轉移視線」;敬請那些「人民」代言人高抬貴手,不要將香港大陸化,打着「人民」的名義剝奪人民的權益。(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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