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議院前日投票通過新法律,批准同性伴侶向當局登記他們的關係,有關方面把這種安排稱爲「同性婚姻」。
同性結婚是人的行爲嗎?只要想一想,就知道它違背了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正常狀態。
這項法律將在2001年1月1日生效。不過,德國地方當局將需要一段時間做準備,預計首次所謂的「同性婚姻」註冊儀式可能要等到2001年6月才可以正式舉行。法律承認的不一定就是對的,因爲法律是人制定的。
按照新法律,同性伴侶可以使用同一個姓氏,也可以在例如家庭保險等方面共同分擔責任。新法律將賦予同性關係法律地位,而且也適用於外國人。不過,同性伴侶目前仍然不可以領養小孩。
《每日新報》 2000年12月04日 (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