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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生语丝:赖昌星去留牵动全局
 
2000年12月27日发表
 
【人民报讯】远华走私案的主犯赖昌星在加拿大提出政治庇护,而中共当局则要求加拿大将赖引渡到中国受审。这个案子牵动了各个方面。日前,民运人士也在一起研究对策。

苹果日报报道,虽然中共当局已经判处了十四人死刑,撤换了福建省的众多负责人,但赖的最高层的保护人,却没有被触动。贾庆林是直接政治责任者,由于他是江泽民的左膀右臂,所以安然无恙。被判处死刑的厦门海关副关长就公开喊冤:当时放行走私物品,均有中央政府、中央军委和福建省委的批条,不放行不行!但现在这些人没有被治罪!

江泽民要保贾庆林,就必须将所有的知情者灭口,否则,总有一天,会露馅。反之,对远华案的进一步追查,会导致江泽民集团的土崩瓦解。

赖应留加拿大受审

作为罪犯,赖昌星罪在不赦,令人深恶痛绝。但是,赖知道中共最高层很多犯罪和腐败的内幕情况,江泽民当局要得到他,一方面可以杀人灭口,另一方面,可以掌握各个官员的腐败证据,更有利于控制这些官员。江泽民一旦有了官员的把柄在手,可以让这些腐败的官员更加听话,对于不听话者,则以反腐败的名义铲除。但是,如赖在海外将这些情况公开,这对于加速江泽民集团的倒台,具有重要的意义。从这角度来讲,我们反对将赖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本来,加拿大方面没有处理赖昌星一案明确的腹稿,经过各方面的游说工作,特别是美国方面出面说话,要求查证赖昌星与军方在美国政治献金上的关系,加拿大政府已经不可能将赖引渡给中国了。

在民运中,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并不一致,有人不赞同我们发出反对引渡赖昌星的声音。或许,这正是「异议人士」和「政治反对派」差别的表现。在海外民运人士中,很多人是异议人士,他们基本上以道德上的「是非」作为行动的依据。但作为政治反对派,除了坚持道德上的「是」与「非」的「伦理原则」外,还要遵守「责任原则」,即考虑行动的责任,考虑事业的成败。赖作为罪犯,在加拿大或在中国均应受到惩罚。但他如被引渡回中国,会起到巩固江泽民集团统治的作用,我们愿意看到他在加拿大受审。(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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