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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政府郵政部門爲造假「開道護航」
 
2000年12月27日發表
 
【人民報訊】一些政府郵政部門爲一點蠅頭小利,竟利用郵政車來走私、運假,成了造假售假的保護者。這已成爲打假工作中令人頭痛的一個問題。

今年11月中旬,漯河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執法人員在當地一市場檢查時,發現一輛郵政車行跡可疑。執法人員當即上前檢查,查出了10餘箱假冒的超人牌皮鞋,並予以扣押。誰料到還沒來得及慶祝,當地郵政部門便以其無權檢查郵政車爲由,將之告上了法庭。郵政部門依據《郵政法》規定,只有安全、公安等部門才有權檢查其郵政物品,而技監局不是執法主體,沒有依法行政,侵犯了權益。但技監部門同樣有《質量法》撐腰,只要是爲造假售假提供運輸等便利條件的就應該查。碰到法律打架的情況,地方政府無奈下只能私下進行協調,希望郵政部門能撤訴。

同樣的情況還發生在河南省魯山縣。據魯山縣技監局王禕民局長介紹,今年11月底,他們接到舉報有人用墨汁染黑黃木耳冒充黑木耳的情況,立即趕赴現場查處。但假木耳已經被運到了郵政車上,沒有公安部門的協同,他們只能被《郵政法》擋了回來。執法人員撿起從郵政車上裝木耳的麻袋裏漏下來的黑木耳,當場用開水沖洗,一臉盆清水頓時變成黑色,臭味燻人。明知車上有假貨,但他們卻只能望而興嘆。

《郵政法》雖然沒有規定可以用郵政車運假,但一些利慾薰心的政府郵政部門卻用法律中規定的一般單位不能查處的條款,讓打假部門左右爲難:不查是失職,查卻要隨時準備被起訴,公安部門又怎可能每次打假都參與?

摘自(博訊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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