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分欄目 › 時事 | 首頁 › 文章: |
加拿大有證據顯示,賴昌星有再逃亡的危險
BBC中文網12月2日報導,代表加拿大移民部的律師在聽證會上提交的一些新材料顯示,這位指稱中的中國頭號通緝犯似乎在加拿大生活得很風光,而且擁有大量錢財。賴昌星的妻子曾明娜和她的孩子的銀行帳單顯示,他們的資產有160多萬美元,曾明娜的一個戶頭裏的餘額就有150萬美元。 移民部律師吉姆·默裏在呈交這些銀行證明時說,這顯示賴昌星夫妻倆有的是錢,他們也有可能會利用這筆錢逃離加拿大。 默裏對負責審議是否應該繼續扣壓賴曾二人的裁決員達夫尼·肖-戴克說,賴昌星在安大略省尼亞加拉瀑布市的一間賭場裏輸了40到50萬加元。對這一數字,賴昌星的律師拉森沒有任何爭議。 據報導,在昨天提交的新的證據當中還有加拿大國家警察-皇家騎警的一份證明,指出有跡象顯示賴曾二人並沒有在一起生活。他們兩人是分別在不同的地方被捕的,賴昌星在加拿大東部安大略省的尼亞加拉瀑布被捕,而曾明娜是在溫哥華郊外的伯納比被捕的。默裏說,在曾的公寓裏沒有發現有男子的個人物品。 不過,默裏沒有能說明爲什麼這一證據就能顯示他們倆會有逃亡的危險,他只是說這顯示兩人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很親近。 默裏要求裁決員肖-戴克認真估量這次連同週二一起提交的所有證據。他還再次強調,移民部門拿出的所有這些證據顯示,一旦在審覈他們倆的避難申請期間給他們兩人自由,那麼$$%他們逃跑的危險就很大,一旦真的到了要把他們遞解出境的時候,他們是不大可能會露面的。$$% 報導說,這位裁決員早些時候拒絕了賴昌星的律師拉森提出的反對意見。拉森要求對移民部提出的許多文件不予考慮,因爲這只是原件的複印件,翻譯的準確程度無法覈實。裁決員說,移民部不需要立即提交中國方面所提供的文件的原件。 賴昌星說,他是因爲政治原因而受到誣陷的。他承認自己利用和中共上層的關係進行交易。但是他說,在他拒絕幫助當局誣陷一位朋友時,便遇到了麻煩。他還說,他曾經幫助中國蒐集有關臺灣的情報,是一位副部長幫助他得到香港護照的。 這次聽證又和上次一樣,旁聽席上擠滿了人,主要是亞洲媒體的記者。賴曾二人在抵達和離開聽證會時都戴着手銬,聽證進行期間也是十分精力集中地傾聽每一句普通話翻譯。(http://renminbao.com) |
|
|
相關文章: |
近期最受歡迎的文章 : |
|
Copyright© renminba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