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说,经法庭审理查明,1995-1999年,周春英其担任集团公司下属广州白云山兽药厂厂长、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其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收入不入帐或虚构事实支取手段,或以“下拨基层工会活动费”名义截留工会经费,先后贪污公款人民币共计21.8万元。
1998年间,周春英先后两次从公司工会经费中挪用人民币50万元给广州迅雅广告有限公司叶某进行营利活动。同年,叶某归还30万元,1999年1月,周春英代叶某归还剩余的20万元。期间,周春英先后两次向叶某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币2万元。 (中华网)(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