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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指稱獲香港入境處高官暗助
 
2000年11月30日發表
 
【人民報訊】(星島日報報道)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賴昌星,昨天在加拿大指稱,香港一名入境處調查科高級職員曾於去年向他通風報信,指中國當局欲以持假證件罪名將其拘捕,並建議他逃往加拿大避捕。不過香港入境處卻予以強烈否認。

據本報獲悉,賴昌星在庭上指稱該名通風報信的入境處高官,姓名音譯爲林清偉,入境處收到消息後立刻翻查記錄,證實調查科並無此姓名的職員,入境處不排除賴昌星透露此消息,只爲轉移注意力,拖延時間。

正在加拿大接受移民及難民委員會審訊的賴昌星供稱,於去年八月十三日,本港入境處調查科一名高級官員曾向賴昌星提供??報,表示知道當局將以持有僞證爲由將其拘捕。

口供又指,該高官曾建議他要離開本港,同時叮囑他要往加拿大,千萬不要前往東南亞國家。於是他於次日,即去年八月十四日持特區護照攜眷前往加國。

本港入境處昨日發表聲明,指「絕對沒有任何資料顯示入境處人員牽涉該事件,這項指控是毫無根據的。」入境處表示會聯絡加拿大當局,了解法庭聆訊情況。

是次聆訊於加拿大當地時間週二上午開始進行。經過六個小時的控辯雙方律師脣槍舌劍後,加拿大當局以賴昌星在中國犯了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非政治罪,沒有向加拿大入境官員申明自己是中國政府的通緝犯,以及與加拿大亞裔黑幫有聯繫爲由,決定不予賴昌星難民身分。

此外,鑑於擔心賴昌星夫婦會在失去加拿大庇護後設法潛逃,加上他們又在中國涉及走私大案,是中方的要犯,裁判官努波寧遂裁定兩人在候審期間不準保釋,直至遣返中國。事實上,加拿大移民局已於本年九月中旬對賴昌星下達有條件遞解令,同時,移民局將介入聆訊,並要求驅逐賴昌星及其家人。

加拿大移民部代表律師向裁判官直指賴昌星在加拿大生活奢華,是個勁頭十足的大賊和賭鬼。此外,該律師又透露加拿大政府已在籲手調查賴昌星與諸如大圈仔(BigCircleBoys)等位於溫哥華、英屬哥倫比亞的亞裔三合會組織的關係,以及他在加拿大國營賭場大肆進行的詐騙案。

在旁聽籲的賴昌星身穿綠色囚袍,裏面則穿籲紅色T恤。據悉,他由於相信自己五行欠火,故常穿紅衣,冀爲自己帶來好運。據悉,他和妻子曾明娜當時被戴上手銬,神情落寞。賴昌星一度落淚,而曾明娜更在早上中場休息前,因情緒崩潰而被帶離現場。

另一方面,中國駐渥太華大使館發言人蔡偉(譯音)表示,中國一直在留意事態發展。對於中方會否接受以接收溫哥華的中國非法移民的條件,換取遣返賴昌星,蔡偉並沒有表態。不過有傳言稱兩國或許正在爲此交易進行交涉。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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