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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落网主犯仍逍遥 -- 中共国家级重点保护“红色”名单
 
2000年11月29日发表
 
【人民报29日讯】八月中旬,中共在北戴河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宣布「保」了十二名副总理级高官。九月八日,在另一次会议上,又宣布「保」了五十二名省部级高官。这一切都发生在对成克杰执行死刑的前夕。

●保高官的政治局会议

八月中旬,中共在北戴河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列席的有人大党组、政协党组、中直机关党委、中组部、中纪委的负责人。会上宣布:「在『三讲』中、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上,能主动、自纠,并作出自我批评、检查,讲清问题的,一律不再追究。如无新的、大的问题发现,或与大的腐败事件有牵连的,一律不翻旧账,不翻已有组织结论的事件。」

●九个「主动」可免追究

所说的「能主动、自纠,并作出自我批评、检查、讲清总问题」,指的是以下九个方面的「主动」:

(一)主动上交超标准的住宅;

(二)主动上交以非正常市场价所得的住宅;

(三)主动上交收受超过一万元以上的现金和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四)主动上交作为礼金、酬金馈赠的高达一万元或以上的礼品、财物;

(五)主动上交以非正常手续所得、所占有、所借用的名画、古玩、中外装饰品等;

(六)主动上交在规定享受待遇外的轿车、旅行车、游艇等;

(七)主动上交经配偶或家属、亲属代本人持有非正常所得资金、资产等;

(八)主动上交本人和配偶用他人姓名所持有的物业、银行存款等;

(九)主动上报、公开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所拥有的物业、持有的资金及其来源。

●十二名获保的副总理级高官名单

这次会上宣布的被保的有关人员共十二人,都是副总理级的高官:全国政协党务副主席叶选平;全国政协副主席、前政治局委员杨汝岱;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政治局委员、人大副委员长田纪云;前政治局候补委员、前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前政治局委员、前人大副委员长、前北京市委书记李锡铭;人大副委员长布赫;前政治局委员、前人大副委员长陈慕华;全国政协副主陈锦华;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全国政协副主席毛致用等。

●获「保」的五十二名省部级高官

九月八日, 中央书记处、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的联席会议上,又宣布了对前任、现任五十二名有或轻或重问题的省、部级高官「不再追究、不作党纪处分、不作行政处理」的「三不」组织结论。

这五十二名部级高官的部分名单如下:贺国强、李其炎、李伯勇、邵奇惠、葛洪升、岳岐峰、钱冠林、朱森林、李泽民、陈敏章、赵志浩、李灏、王忍之、全树仁、廖晖、历有为、李子彬、卢瑞华……等。

●高官「主动」上交的财物

据悉,高官上交的财物,经清点有:一百二十一幢住宅、别墅,四千五百多万元现金,一百七十多万元等值的美元外币,五百三十多件名贵礼品,二百四十多幅(件)国画、油画、古玩,二百多件名贵装饰品,八十五辆欧、美、日高级轿车、旅行车,十二艘七十吨至一百二十吨的游艇等。

仅十数名高官上交的资金、财产、礼品,价值达一点七亿元、五十二名被宣布「解脱、过关、不再审查翻老账」的省部级高官所上交、上报非法拥有的资金、财产、礼品,价值近四点五亿元。

●内控的六条「区别对待」

这两次被「保」的高官,其依据就是中央政治局对反腐败斗争工作中内控的六条「区别对待」的准则:

(一)能在党内「三讲」中主动讲清楚,和隐瞒腐败活动、顶风搞腐败要区别;

(二)因人情、人际关系收受钱财,和利用职权、权力关系谋取、骗取、侵吞钱财的要区别;

(三)收受不当钱财,和为他人或某部门、集体、单位(公司、私有公司)谋取、骗取不正常利益作交易的要区别;

(四)对利用职权使国家利益严重受损,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有民愤的,和收受不当利益,但未造成较大影响,能正确对待、认识的要区别;

(五)长期在工作上对国家、对人民有较大贡献的干部受影响收受不当财物,和长期利用工作职权,为个人、家庭谋私利,情节严重的要区别;

(六)对在战争年代参加革命的老干部的腐败行为,和建国后参加工作的高、中级干部的腐败行为的处理要区别。

成克杰是九月十四百被执行死刑的。成克杰的被执行死刑后,中共几乎开动了所有的宣传机器,大造江核心反腐败的决心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舆论。

惩办了一个没多大靠山的成克杰,保了六十四个各路人马圈子里的人,这是否是江泽民为了保贾庆林而不得不暂时退让的万全之策呢?

资料来源:《争鸣》杂志10月号(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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