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4月,梅德华通过关系找到吴照宛和纪文雄,帮忙给其羁押在看守所的胞姐梅德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为免事情败露,纪提议将同案犯杨某一同办理。吴为梅、杨二犯伪造病历材料牵线和提供方便,纪在明知梅、杨二犯没有患严重疾病的情况下,对两犯做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判决。宣判后,吴没有办理监督手续,便将两犯释放,致使两犯长期脱管失控至今无法收监。
法院还认定,1995年5月,吴、纪两人互相勾结,使一贪污犯陈某仅受到判处有期徒刑10年,暂予监外执行的枉法判决。
据海南日报报道,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纪文雄犯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吴照宛犯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法院还查明,在两起案件中,吴收受人民币5000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 (中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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