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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什市法官和看守所长徇私枉法
 
2000年11月29日发表
 
【人民报讯】海南通什市人民法院原法官纪文雄和原看守所所长吴照宛互相勾结,徇私枉法,造成3名罪犯脱管失控的严重后果。近日,这两人被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刑。这两人均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1995年4月,梅德华通过关系找到吴照宛和纪文雄,帮忙给其羁押在看守所的胞姐梅德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为免事情败露,纪提议将同案犯杨某一同办理。吴为梅、杨二犯伪造病历材料牵线和提供方便,纪在明知梅、杨二犯没有患严重疾病的情况下,对两犯做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判决。宣判后,吴没有办理监督手续,便将两犯释放,致使两犯长期脱管失控至今无法收监。

  法院还认定,1995年5月,吴、纪两人互相勾结,使一贪污犯陈某仅受到判处有期徒刑10年,暂予监外执行的枉法判决。

  据海南日报报道,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纪文雄犯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吴照宛犯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法院还查明,在两起案件中,吴收受人民币5000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3年。 (中华网)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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