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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中國提出的條件不可信
 
2000年11月27日發表
 
【人民報27日訊】《溫哥華省報》昨引述賴昌星的溫哥華律師說話,證實中國政府的確曾派三名特工,帶賴的一名兄弟,在溫哥華與賴見面。

該名律師表示,特工提出的條件不可信,所以賴沒有接受。賴水強及賴昌圖分別被判刑七年及十五年。

一個沒有信用的政府提出的任何條件都是不可信的,殺人滅口固然是一個辦法,但不是一個萬全之計。俗話說: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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