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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發生大規模「水客」衝關事件
 
2000年10月8日發表
 
【人民報訊】據南方都市報報導,中英街的水客問題由來已久,久治不愈,日前又發生了一起大規模的水客衝關事件,海關部門爲此呼籲,水客問題已到了必須大力整治的地步了。

走橋頭衝海關

  據了解,近期中英街以「走橋頭」爲生的水客已達6000多人,較以往猛增了40%。他們經常利用沙頭角鎮內工作人員下班及遊客集體出關時衝關,並對依法暫扣、沒收其所攜帶的禁限物品的海關關員進行恐嚇、威脅,嚴重干擾了海關的正常秩序。海關人員反映,日前便發生了一起規模較大的水客衝擊檢查大廳事件。一羣水客衝破保安人員的防線,潮水般湧入檢查大廳,將玻璃門擠破,把不鏽鋼欄杆擠倒,使海關人員無法執行正常的查驗手續。

水客變成走私客

  中英街橋頭的水客由來已久。早在解放前,一些當地居民便從中英街販些商品到鎮外倒賣,從中賺取差價。到了90年代,水客的性質並沒有改變,99%的水客均爲本地人。然而近幾年,鎮內外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水客進行走私,他們僱用大量的水客,將走私貨品化整爲零,從中英街帶到鎮外,水客從中收取勞務費,於是大量外地人湧入中英街充當水客。目前,6000多名水客中,本地居民還不到一成,而外來的潮汕人、客家人卻佔了八成多。

  水客猛增,給海關管理帶來較大壓力。沙頭角海關橋頭監管科的鄒科長介紹,在日常工作中,海關爲管理水客耗費了80%的精力。

  另外,不法分子僱用大量水客帶貨過關,實際是一種變相的走私行爲。而大量水客遊蕩在中英街,也嚴重影響了中英街的旅遊形象。

法規滯後管理困難

  如何對水客加強監管,一直是海關以及有關部門較爲頭痛的事情,管理法規的滯後是問題的根本。據介紹,由於沙頭角是邊防禁區,而不是國家正式口岸,因而橋頭關不能照搬海關的條例進行管理、執法。目前,沙頭角橋頭海關沿用的條例是深圳市1981年的文件。當時規定從沙頭角出來的人員只能攜帶人民幣20元或港幣50元左右的商品,然而拿20年前的條例用來現時執法顯然已不切實際,所以海關只能以自用適量作爲攜帶貨物量的驗關標準,但究竟多少卻無標準,因此具體執行有一定麻煩。

  事實上,由於執法依據不足,海關人員的執法經常受到水客們的挑戰,他們動不動就對海關關員進行糾纏、挑釁甚至恐嚇。

嚴格發證杜絕水客

  如何根治水客,海關部門認爲,除了在法規上加大立法力度,讓海關以及有關執法部門有法可依之外,另外一點就是要嚴格發證制度,從源頭上堵住水客。

  按規定,目前只有三種人可以獲得長期特許通行證,他們分別是鎮內居民、鎮內工作人員、到鎮內執行公務的人員,然而目前「黃證」(長期特許通行證)氾濫,水客們在黑市上花90元便可輕易買到一張黃證。如果不控制發證,水客們只會是越聚越多,以海關及其他執法部門日常單薄的執法力量去管理龐大的水客隊伍,將愈顯困難。本報記者沈永淳

名詞解釋水客

  沙頭角邊境禁區是我國僅有的兩個非正式性口岸之一。水客是受僱於禁區內外的商販,爲僱主從禁區內捎帶貨物出鎮從中賺取勞務費的人。勞務費視其所攜帶的物品價值而定,從幾元到幾十元不等。(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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