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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難的路,堅定的心
撰稿:華爾街日報記者伊安.約翰遜 2000年10月2日 【北京】手牽着她六歲的兒子,張學玲邁着艱難的步履,冒着夏日清晨的炎熱,走向中國政府的信訪辦公室。心頭的記憶就象這暑熱一樣沉重。 四個月前,她的母親陳子秀「想到這裏來講明法輪大法是好的」,張女士說,「但是她死得那樣慘,所以我到這裏爲她討回公道。」 陳女士曾希望使政府相信它取締法輪功是不公正的,58歲的她幾年前就已經修煉這個精神功法。根據本報四月份一篇文章的報導,那次赴京旅程導致了她被逮捕、遭受酷刑折磨以至死亡。五月,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受理了這個案件,並且隨後批評中國沒有采取措施控制警察虐待的發生。九月,美國國務院將陳女士的死亡事件作爲中國踐踏人權的主要例證。中國各級政府都拒絕對陳女士的死發表任何評論。 在中國,當一個人死亡時,警察通常應家屬之要求籤發一份死亡證明書。目擊者指證的2月21日殺死陳女士的警察堅持說她是因心臟病突發死在醫院裏。張女士希望通過開出死亡證明,迫使警方承認她母親是死於警察的監禁中。那樣,估計就會引起內部調查,她希望就此將行兇者繩之以法。 但是,張女士開始明白了不要說討回公道,僅僅是尋求討回公正的途徑都是那樣艱難,尤其是在一個黨超越於法律之上的國家裏。張女士匆匆奔往信訪辦公室,穿過一羣羣和她一樣使用申訴的權利要求向政府申訴冤屈的人們。這是延續了幾個世紀的傳統做法,此政黨將其作爲社會安全的閥門保持下來。一位衣衫被弄髒的農民蜷縮於一扎紙上,在空中晃動着筆,努力回憶着如何寫「徵用」這個字。據說他的族人爲收回被官方非法徵用的土地已經努力了十四年了。 這個辦公樓的入口設在一個小巷裏,12名便衣警察帶着手機和詭詐的眼神謹慎地監視着。小巷入口處的安全人員詢問每一個到來的請願者是否是法輪大法追隨者。他們阻止了那些說「是」的人進入。但是,張女士可以誠實地說她不是追隨者,她的問題是一樁簡單的警察虐待事件。她被允許進入了。 張女士身材矮而結實,圓臉,梳短髮,目光誠實,她曾是那種在中國改革的年代裏很容易跟隨潮流的人。她的家鄉在東部山東省濰坊市,那是一個擁有130萬人口的繁榮市鎮。她在一個百貨商店作職員,業餘時間讀會計課程。她已婚,生了一個兒子後回公司作了會計。以後,由於鄰居稱讚她在介紹幾樁婚姻時很在行,她就趁中國越來越自由開放的形勢,作了專職婚姻介紹人--這是中共在頭30年的統治中所禁止的職業,但是在這20年的改革開放中,又出現了。 張女士開始時是支持母親修煉法輪大法的。但是自北京將法輪大法視爲政治威脅而於去年7月加以取締之後,她站到了政府的一邊。她對母親一再重述政府的理由:政府說,現居美國的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是不值得信任的,他將生日改成與佛同日。政府還報導說1500名追隨者因拒絕就醫而死亡,這也令她擔憂。 她將這些疑惑放在心裏--直到2月21日。早幾個月時,即12月份,陳女士到北京去抗議政府取締法輪功。她遭到逮捕並被送回家。2月份當她再次想要赴往北京時,警察沒有任何罪名就將她投入監獄。官員們要求她放棄信仰。根據同獄的人及家人說,她拒絕了,被打昏過去,於2月21日死亡。 她給中國最高民事權力機構國務院和地方媒體寫了幾封信,要求得到母親的死亡證明書。兩個機構都未予理睬。警方卻「理睬」了她:根據張女士的計算,在幾個星期內,無數次的會面中,警察共訊問她了107個小時。最終在4月底,她被以「歪曲事實和攪亂社會秩序」罪判處15天監禁。 拘留是一個轉折點。「我被與一般犯人關在一起,最終能夠看清母親所遭受到的冤屈,」張女士說,「我決定盡我的力量來學習,用官方的語言向他們挑戰。」 被釋放之後,她不再作婚姻介紹人,用全部時間和精力投入申訴母親的案子中。她買來法律書籍,學習如何向官方申請以取得文件,以及被拒絕後如何申訴。她的做木匠的丈夫從始至終支持着她。 這使張女士與法輪大法的堅信者們有了密切的來往,因爲他們的地下網絡爲她的層層上訴很提供了方便。弟子們視她母親爲爲信仰而犧牲的人--法輪功組織說,在過去一年的政府鎮壓中有超過五十人死亡,她母親是其中之一。地方上的堅信者們非常樂意將張女士安置於自己的家中。他們還告訴她到哪裏去找上訴辦公室,因爲政府沒有將這些辦公室的名稱和地址列在電話簿裏。 她的努力集中在死亡證明書上。官員們說火化是在3月17日進行的。火化剛一結束,她就向警方和火化場申請死亡證明書,但是被斷然拒絕。她現在決定通過更正規的渠道,遞交書面申請,要求取得證明書。 她用了五月份的大部份時間來往於家鄉的公安局辦公單位之間。區公安局的官員告訴她他們無法簽發死亡證明,她應該向更高一層的市公安局請求。而市公安局又將她推回地區,辯稱下級機關應該提交記錄的複印件。回到區公安局,張女士被告知上級單位無需記錄的複印件,因爲檢驗屍體時,高級官員也在場,並且對此案情已經很了解。(各級官員都拒絕爲此文章接受訪問。) 再度失望,張女士決定在六月初越級向省會濟南的官員上訴。這次,她的目標是敦促省檢察院立案追究公安局不簽發死亡證明書的責任。 在北京古城迷宮似的小巷裏她走失了路,最後終於找到了這個不令人注意的辦公室。一位女士從桌子對面看着她,讓她解釋案情。這位女士認真聽着,一邊點着頭,嘆着氣。然後她往鼻粱上推了一下眼鏡,小心翼翼地開言道:「現在的法制仍然不健全,你的案子現在很難解決,但是你還得回到公安局去。」 回答是模糊的,但這是張女士接觸到的幾十個官員中第一個給她答覆的公務員。她又有了勇氣。她帶着兒子走到炎熱的外面,發誓下午再找回公安局。 回到濰坊的兩天後,她到了地方公安局。當一個官員打開這封信時,她瞥見大概內容:「書面處理此案件。」--換句話講,就是會以書面回覆。張女士高興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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