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BBC報導指出,根據新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條例,提供互聯網內容服務商要對網站上出現的所謂「非法內容」負責,這些「非法內容」共分九大類,從具體的宣揚迷信崇拜、有損中國聲譽,以及不利於兩岸統一的言論,到籠統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另外,互聯網接入服務公司和內容服務商必須保存60天的聯接網站的內容及所有訪問用戶的資料,並在必要時上交警方。
商業公司的網站也必須在正式營運前從政府有關部門取得執照。現有的無執照網站必須在兩個月內向政府提供有關詳細資料並取得營運資格。
報道還說,任何公司如無執照經營網站或超出執照許可的範圍經營,都將被處以罰款或責令停業。
報導介紹,《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對外國公司在中國互聯網業投資也有限制性規定。內容服務網站在獲取國外資金、與外商合作或在國內外上市前,必須先得到信息產業部的批准。
中國與美國達成的有關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協議承諾,在中國加入世貿後允許外資在中國佔互聯網公司的49%,第二年可佔50%。
許多中國互聯網企業現在實際上全靠外方資金運作,中國此前也注意不限制外資的引進。
中國政府兩週前通過此條例,十月三日將正式公佈。(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