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據《市場報·曝光臺》10月3日報導,當患者去醫院看病時,醫生多開了幾盒藥,不禁心中竊喜,這回不用常跑醫院了。然而,當患者取了藥回家後,卻發現藥快要過有效期了,藥又不能在有效期內全部吃掉,只得自認倒霉。近年來,這樣的事時有發生。

張先生是過敏體質,對花粉過敏,每年春季和秋季都要發作。今年春天,當他感到不適時便到一家醫院的變態反應科就診,醫生給他開了4盒「荷樂輝」,一劃價藥挺貴,他當時很高興,以爲是好藥。誰知,他回家仔細一看,原來就是「茶鹼緩釋片」,且有效期爲當年年底。此藥不可能每天都吃,只是病情嚴重時吃幾天,其它季節不用,40片藥至少應吃兩年,可是到年底該藥就作廢了,過期只得扔掉。他在該醫院看病多年,醫生從未給開過該藥,怎麼偏偏在這批藥即將過期時給開了呢?

無巧不成書。張先生的親戚因牙痛去醫院看病,大夫給開了10大瓶治牙痛的藥水,等拿回家用時一看,有效期限還有三四個月,可就是天天用也使不完,只得眼睜睜地看着其作廢。想找醫院換一部分,但是因爲藥品的特殊性,醫院是不給換的。(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