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中新湖北网10月27日消息:动用20万元堤防建设资金用于购买“住房”的湖北江陵县原副县长郭昌文,昨日被荆州市监察局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其副县级待遇的处分。

据悉,郭昌文在任江陵县副县长期间,为了拥有一套供自己居住的房子,未经请示和报告,于1998年至1999年3月间,利用其职务之便,采取多拨堤防达标工程款的方式,累计动用堤防资金20万元,通过其它单位购买住房,并导致该单位弄虚作假,将购房资金以工程支出列支,致使该房产产权关系不明,其违纪情节严重。(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