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9月至1995年12月期間,被告人唐樹德利用擔任麓海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單獨和夥同被告人唐勁平採取隱瞞利潤不報、虛設帳戶、支付運輸費的手段截留利潤,侵吞鉅額公款261、2695萬元,用於做生意和揮霍。案發後,共計追回贓款贓物價值101、8488萬餘元。唐勁平夥同唐樹德共同侵吞公款50萬元。
(http://renminbao.com)
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9月至1995年12月期間,被告人唐樹德利用擔任麓海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單獨和夥同被告人唐勁平採取隱瞞利潤不報、虛設帳戶、支付運輸費的手段截留利潤,侵吞鉅額公款261、2695萬元,用於做生意和揮霍。案發後,共計追回贓款贓物價值101、8488萬餘元。唐勁平夥同唐樹德共同侵吞公款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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