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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大妈怕被撞 故意绊倒5岁童(图)




79岁大妈怕被撞,故意先绊倒5岁男童。

【人民报消息】近日,四川成都一广场舞大妈故意伸脚绊倒一名5岁男孩,事件迅速引发社会热议。

根据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显示,一群大妈在小广场上跳舞,3名儿童玩滑板车从旁穿过,一名大妈此时故意伸脚绊住第一名男童的滑板车,男童立即面部着地摔倒,其他孩子也停下玩耍。

由于事件引发社会关注,事发地小区街道于5月22日发出调查通报。通报称,4月24日晚7时左右,79岁的杜某在当地小广场跳坝坝舞时将玩滑板车的5岁郑某绊倒。当时,郑某的爷爷奶奶上前查看孙子情况,发现他未受伤后就继续陪他玩。5月22日,杜某委托儿女向郑某父母当面致歉,双方和解。

该小区主任向媒体说,杜某自称患高血压和糖尿病,她怕孩子撞到自己,几次驱赶没有成功,最后才做出绊倒孩子的事。

媒体曝光事件后引来大量微博网友评论:「故意把人绊倒了还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都没想着把小孩拉起来,这是真的坏。」

「为什么发生事情时,广场现场的人都看到了,却没有任何表情及前往救援动作呢?不解。」

「厉害了,广场舞大妈,广场只能你们跳舞,孩子们都不能在其中玩耍!」

「居然是委托儿女去道歉,根本没诚意嘛,看样子不是大妈意识到错误去道歉,而是子女怕把事情闹大,替母亲去道歉。」

「坏人作恶成本太低太低,社会公义缺失。」

「常言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你在这里欠下的债,在未来的日子里,迟早有一天会通过别的方式给找回来的。」

还有人说,没有信仰的人真狠心。

79岁大妈出脚绊倒孩子,是缘于孩子们玩滑板「干扰」到他(她)们跳广场舞,所以使绊子进行报复性驱赶。可是,广场的公共性本就不属于大妈,也不属于孩子,而是大家共有的场所。

在公共场所活动只要不影响别人,都是无可厚非。事情可以用讲的,直接用脚去绊倒孩子,感觉太狠心,没有长者风范。万一小孩受伤了,怎么去弥补?

近年来,老年人跳广场舞扰民、唱红、假摔、插队和公交车抢座事件层出不穷。部份网民把有些老人的不良行为同当年红卫兵的经历联系上。

对于广场舞这一现象,有评论指出,造成这种社会现象的主要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

第一、从50岁到70岁这年龄段的老人都是青年时期经历文革的,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所接受的文化和教育,都是中共破坏了传统文化之后的党文化,这让他们的言行有着明显的斗争和仇恨的烙印。

第二、在西方国家和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里,老人们大都有相对丰富的生活内容。但在中国大陆,中共严厉控制言论和民众的活动,任何不在中共控制之下的社团和组织都不允许存在,广场舞成了仅有少得可怜的集体活动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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