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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访民王凤云案开庭 遭法警殴打致昏迷(图)




王凤云在庭审后因遭到殴打昏迷,虽经送医抢救但仍被当局送入看守所羁押。

【人民报消息】内蒙古多伦县大北沟镇的农民王凤云因土地纠纷而到北京上访多年,去年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据律师说,他们在案中发现,当地政府征地修建公路的行为发生在2011年至2013年,但是政府批文却在2015年6月16日下达,显然是先征地后获得审批。律师认为这是一起违法征地行为。王凤云上访是正当的。

该案于今年2月13日及14日两天开庭。开庭前一天,王飞和张进华两位律师,以及王凤云的家属遭到大北沟镇政府书记和司法所人员跟踪(跟踪人员分别是大北沟镇委书记高艳青和镇政府司法所人员)。王飞说:「在北京顺义这边,被多伦县政府的几个工作人员开了三辆车,一直跟踪我们和家属的车辆,在跟踪的过程中,他们的车辆和我们的车辆发生刮碰,然后企图逃逸。我们打电话给交警,交警到场。」

3月13日上午,王凤云「寻衅滋事罪」在多伦县法院开庭,被告人的二十多位亲友到法院旁听。当天的庭审一波三折。王凤云的妹妹王凤华当天中午休庭时说,法院借故拖延庭审:「10点10分,我们才进入法庭开庭。公诉期间,因为我们上次开庭时,我们委托的律师已经向检察院递交了有关公诉人回避的申请,检察院没有给我们律师任何答复,所以我们在法庭上提出了这个问题。法院又故意拖延时间,让我们自己去检察院核实。后来经过律师协调,公诉人自己回到检察院拿来一份证据,11点正式开庭。」

王凤云的代理律师王飞对记者说,他在上次开庭后,曾向法官申请公诉人回避,但未被接纳:「我们在2月15日申请公诉人回避,今天开庭发现他们对回避的申请,一直没有理会。因为我们提出异议以后,法院就休庭了。检察院临时炮制了一个答复函,说我们的回避申请不符合法定情形。今天主要集中在辩方的举证,在此过程中,公诉人总是拿一些牵强附会,东拉西扯的观点对我们的证据进行答复」。

王凤华说,在法庭上看到她姐姐,「我姐姐的状态不太好,脸色苍白。上次开庭后,我们家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但是法院并没有给我们任何答复。因为她上次在看守所吃了很多的药,而且无效。直到现在胃部也疼」。

王飞律师当庭发现,在王凤云的案卷中,警方提供的扣押物品清单上,王凤云的签名非出自其当事人,要求法庭调查。在13日的庭审中,公诉方承认造假。

王凤华说:「今天上午,比方说我们上次提交的(扣留物品清单)上,需要鉴定签字,这个签字,公安机关已经承认了是他们办案人员模仿我姐姐的笔迹签字。还有在2014年8月13日,派出所公安暴力执法,打人的视频,公安局说没有这段视频」。

当天傍晚五点多,法官宣布休庭后不久,王凤云遭法警殴打导致昏迷。法院未采取救助措施,直至家属拨打120救护车,而此时王凤云的伤情已被延误40分钟,情况危急。

两周前,多伦县大北沟镇政府向法院提交的一份「政府接访费用情况说明」显示,官员为阻止访民王凤云一家到北京上访,5年来共支出33万多元人民币。王凤华说,相关票据显示官员借接访之名,挥霍公款,「还有政府的33.5万元维稳经费。公诉人说这笔帐要算在我姐姐身上。但是这些经费的票据已经显示了,都是他们娱乐的票据,洗澡的票据和住宾馆的票据,比方说,他们一晚要用近千元住宿费。还有政府人员修车票据。他们的票据显示,跟我姐姐上访一点关系没有。完全是大北沟政府滥用职权,制造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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